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株洲市横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抵债资产清场服务项目
1.2项目基本情况:
株洲市横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抵债资产,抵债金额为6,411.53万元,抵债资产为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星通路1号的商业综合体负1层至3层商业房产,具体如下:
序号 | 规划用途 | 面积(㎡) | 楼层 | 现状 | |
1 | 株房权证株字第1000271932号 | 商业 | 499.77 | 7/101 | 实际为负1层,作为农贸市场使用 |
2 | 商业 | 554.77 | 7/301 | 实际为2层,空置 | |
3 | 商业 | 304.92 | 7/201-2 | 实际为1层,空置 | |
4 | 株房权证株字第1000335018号 | 商业 | 503.95 | 9/101 | 实际为负1层,作为农贸市场使用 |
5 | 商业 | 368.88 | 9/202 | 实际为1层,空置 | |
6 | 商业 | 574.11 | 9/301 | 实际为2层,空置 | |
7 | 商业 | 484.99 | 9/401 | 实际为3层,空置 | |
8 | 株房权证株字第1000078930号 | 商业 | 672.47 | 1/3 | 实际为负1层,作为农贸市场使用 |
9 | 商业 | 672.47 | 2/3 | 实际为1层,空置 | |
10 | 商业 | 672.47 | 3/3 | 实际为2层,空置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无营业执照则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其他等同于营业执照的材料;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下列材料之一):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下列材料之一):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资质要求:
供应商负责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与过清场腾房项目,且主办律师执业期限不得低于3年,指派经办团队人数(含主办律师)不得少于5人。
2.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责编:陈维
来源:湘江资产